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光电”、“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亚世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发行与配售,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深交所发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14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31.1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8.1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19年3月12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31倍。
投资者请按31.14元/股在2019年3月1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3月18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按照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按照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的时间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9年3月2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16:00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3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包括两种锁定期安排:无锁定(自愿锁定期0个月)和自愿锁定12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上发行的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期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2019年3月15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2.31倍(截至2019年3月12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31.14元/股对应的2018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2019年3月12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投资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826万股,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新股发行”)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1,524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02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302万股)。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41,821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1.14元/股、发行新股1,524万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7,457.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36.3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1,821万元。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老股转让由符合条件的发行人相关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所得资金。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亚世光电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927万股新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302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1,927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13号文核准。本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亚世光电”,股票代码为“002952”,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826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1,524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02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302万股)。发行后,新股发行和老股转让的股份数量之和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56.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3.32%;申购阶段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69.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6.6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3月12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1.14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8.1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7,457.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36.3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1,821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41,821万元。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老股转让由符合条件的发行人相关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所得资金。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9年3月18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
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1.14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