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91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4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 289
号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坚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345,029,2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5.19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36,266,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3.02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8,763,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63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 82 人,代表股份 10,597,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66%。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3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5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8,763,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637%。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4,984,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反对 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52,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0%;反对 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9%;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4,980,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0%;反对 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48,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33%;反对 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1%;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伟、钟镇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