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24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 要,与成都小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小储”)共同投资设立四川金时 恒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恒鼎”),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
资 1,800 万元,持有金时恒鼎 90%股权;成都小储出资 200 万元,持有金时恒鼎 10%
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 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成都小储
企业名称 成都小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4MACN1M304B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洪咏琴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顺城大街 127 号 1 栋 1 单元 15 层 1513 号
成立日期 2023 年 6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
经营范围 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
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
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洪咏琴 200 40%
2 杨倔 150 30%
3 张鲁 150 30%
合计 500 100%
3、成都小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 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披露日,金时恒鼎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由成都市龙泉驿区 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金时恒鼎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四川金时恒鼎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MADD1QEP2J
注册资本 贰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李杰
住所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 2508 号办公楼(栋)1-5
层 1 号
成立日期 2024 年 3 月 4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软件开发;
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新
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充电桩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
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1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0 90% 货币 自有资金
2 成都小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 1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2,000 100% /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小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新设公司基本安排
1.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拟定为“【四川金时恒鼎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公司”)。
1.2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1.3 公司组建方式:甲方以货币出资,乙方以货币出资,共同设立公司。
1.4 公司注册地(最终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
1.5 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电气设备;电力设备、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网络工程施工(工程类凭资质许可证经营);充电桩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第二条注册资本
2.1 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在约定出资期限内需全部到位。
2.2 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出资 出资时间
(万元) 方式 比例
1.自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1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 1800 货币 90% 10 日内,缴纳第一笔出资 900 万元;
有限公司 2.自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3
年内缴纳第二笔出资 900 万元。
1.自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2 成都小储新能源有 200 货币 10% 10 日内,缴纳第一笔出资 100 万元;
限公司 2.自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3
年内缴纳第二笔出资 100 万元。
合计 2000 / 100% /
第三条出资证明书
公司成立后,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向其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四条股东名册
公司成立后,应依法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条公司设立登记
5.1 双方同意,由甲方具体负责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工作。
5.2 双方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以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出资人权利
6.1 双方有权随时了解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6.2 双方有权签署公司设立过程所需的法律文件。
6.3 双方有权监督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6.4 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七条出资人义务
7.1 双方应及时提供申请公司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7.2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7.3 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的出资额。
7.4 公司成立后,出资人不得抽逃出资。
7.5 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股权的转让
8.1 双方同意,为保证合作的稳定性,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双方均承诺不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持有的股权。前述期限届满后,股权的转让按照第 8.2 款规定执行。
8.2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全部同意。股东应就其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