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3-079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龙成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龙成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龙成英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68618226
传真:028-68618226
联系电子邮箱:1621797138@qq.com
通讯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个人简历
龙成英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行政主管,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熟悉信息披露业务、财务知识和上市公司运作流程。龙成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成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