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0-044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22,176,93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3,306,162.8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5 股。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22,176,93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6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22,176,938.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33,265,407.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0 年 6 月 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5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893 崔金海
2 02*****169 陈浩华
3 02*****684 程宏
4 02*****159 杜先举
5 02*****324 黄文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4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6 月 5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金 数量(股) 比例
(%) 转增 (%)
一、限售条件股份 273,161,463.00 64.70 136,580,732 409,742,195 64.70
高管锁定股 112,799,592.00 26.72 56,399,796 169,199,388 26.72
首发前限售股 160,361,871.00 37.98 80,180,936 240,542,807 37.9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9,015,475.00 35.30 74,507,737 223,523,212 35.30
三、总股本 422,176,938.00 100.00 211,088,469 633,265,407 100.00
注: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633,265,407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144 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以下事项的股票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即 11.03 元/股。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018 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0.88 元;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 6.85 元。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七星大道 18 号奥美医疗证券部
联系人:杜先举、郑晓程
电 话:0717-4212111
传 真:0717-4215989
电子邮箱:ir@allmed.cn
十一、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