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68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
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由于公司可转换债券处于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发生变动,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华阳旭日与华阳中天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崇武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增加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所致。公司“华阳转债”自 2021 年 2 月 25 日进入转
股期,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9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从 196,030,000 股增加至
196,038,235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024%,由 57.9059%降至 57.9035%。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60,000 股,减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0.9998%,持股比例由 57.9035%降至56.9037%;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变动超过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厦门华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 323 号莲前集团大厦 22 层 2-A495 单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 厦门华阳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 323 号莲前集团大厦 22 层 2-A496 单元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2 月 5 日-2022 年 11 月 8 日
股票简称 华阳国际 股票代码 002949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稀释比例(%)
华阳旭日 A 股 104.35 减持 0.5323%
华阳中天 A 股 91.65 减持 0.4675%
华阳旭日 A 股 0 被动稀释 0.0004%
华阳中天 A 股 0 被动稀释 0.0003%
唐崇武 A 股 0 被动稀释 0.0011%
徐华芳 A 股 0 被动稀释 0.0006%
合 计 196.00 1.002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式(可多选) 其他 √(因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本比例 本比例
(万股) (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5,190.30 26.48% 5,190.30 26.48%
唐崇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97.58 6.62% 1,297.58 6.62%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92.72 19.86% 3,892.72 19.86%
合计持有股份 2,781.00 14.19% 2,781.00 14.19%
徐华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81.00 14.19% 2,781.00 14.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800.00 9.18% 1,695.65 8.65%
华阳旭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0.00 9.18% 1,695.65 8.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580.00 8.06% 1,488.35 7.59%
华阳中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80.00 8.06% 1,488.35 7.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 11,351.30 57.91% 11,155.30 56.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58.58 38.05% 7,262.58 37.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92.72 19.86% 3,892.72 19.86%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2 年 8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华阳旭日及华
阳中天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920,000 股(即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华阳旭日减持不超过已作出的承诺、意 2,0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6%,华阳中天不超过
向、计划 1,83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4%。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
华阳旭日、华阳中天本次减持股份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进行,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
形,截至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