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8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阳转债,债券代码:128125)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止权益分派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6,036,611 股。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目前尚未开立回购账户,不存在回购账户股份。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19 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96 唐崇武
2 00*****233 徐华芳
3 08*****904 广西华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909 广西华阳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调整事项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阳转债,债券代码:128125)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华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5.39 元/股调整为 25.0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生效。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四层 B 厂房
咨询联系人:卞晓彤
咨询电话:0755-82739188
电子邮箱:hygj@capol.cn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