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华国JLC1,期权代码:03711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华国 JLC1;
(二)期权代码:037118;
(三)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四)授予人数:75 人;
(五)授予数量:619 万份;
(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本次授予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万份) 的比例 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619 100.00%
(共计75 人) 3.16%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行权价格:17.81 元/股;
(八)授予日:2021 年 4 月 15 日;
(九)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十)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四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五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十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5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一。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8%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9%
第四个行权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8%
第五个行权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9%
注 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以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十二)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除了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之外,还分年度对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根据公司内部业绩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比例与其所在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具体如下:
业务单元业绩考核结果 可行权比例
实际目标完成率<业绩考核目标的80% 0%
业绩考核目标的80%≤实际目标完成率<业绩考核目标的100% 80%
业绩考核目标的100%≤实际目标完成率 100%
(十三)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制度实施。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比例与其个人的绩效考核分值挂钩,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可行权比例
绩效考核分值<80 分 0%
80 分≤绩效考核分值<100 分 80%
绩效考核分值≥100 分 100%
各行权期内,在完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业务单元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之后,在办理股票期权登记的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拟获授的 5 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
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76 人调整为 75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624
万份调整为 619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