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视实际需求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且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903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5,305,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4,260,552.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044,747.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06 号)。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
年 7 月 30 日公开发行了 4,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929,948.3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070,051.61 元。募集资金到账后,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66 号)。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2019 年 3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 44250100006600001946 326.0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 755903083510106 212.6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 758871659923 250.3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37010100101411214 2.7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37010100101399375 86.9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支行 337040100100266024 389.49
合 计 1,268.23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 30,034.55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7,818.23 万元(含利息),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6,550.00 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 年 9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建设银行深圳福
田保税区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河套皇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 44250100006600002686 98.09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 20000027592300035550569 236.1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32257104 4,218.21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河套皇岗支行 753673857383 5,106.7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9120188000097660 50.2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920114 17.11
合 计 9,726.47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4,573.7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0,126.47万元(含利息),其中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3,500.00万元,定期存款6,900万元。
三、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9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开展计划及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为保证公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预计将给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2,044.50 万元。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