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04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对股东湖南华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广西华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阳旭日”)、湖南华阳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广西华阳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阳中天”)、田晓秋、薛升伟、邹展宇、袁源、江泓、龙玉峰、张琳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截至 2021 年 3 月 21 日,本次减持期限已经届满,公司收到股东华阳旭日、华
阳中天、田晓秋、薛升伟、邹展宇、袁源、江泓、龙玉峰、张琳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公司股东华阳旭日、华阳中天、田晓秋、薛升伟、邹展宇、袁源、江泓、龙玉峰、张琳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 占当时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000,000 9.18% 18,000,000 9.18%
华阳旭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855,000 5.03% 9,855,000 5.03%
合计持有股份 15,800,000 8.06% 15,800,000 8.06%
华阳中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30,000 5.07% 9,930,000 5.07%
合计持有股份 3,550,000 1.81% 3,550,000 1.81%
田晓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87,500 0.45% 887,500 0.45%
合计持有股份 2,420,000 1.23% 2,420,000 1.23%
薛升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5,000 0.31% 605,000 0.31%
合计持有股份 1,880,000 0.96% 1,880,000 0.96%
邹展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0,000 0.24% 470,000 0.24%
合计持有股份 1,500,000 0.77% 1,500,000 0.77%
袁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5,000 0.19% 375,000 0.19%
合计持有股份 1,090,000 0.56% 1,090,000 0.56%
江泓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2,500 0.14% 272,500 0.14%
合计持有股份 800,000 0.41% 800,000 0.41%
龙玉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 0.10% 200,000 0.10%
合计持有股份 500,000 0.26% 500,000 0.26%
张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000 0.06% 125,000 0.0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未导致公司控制
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阳旭日、华阳中天、田晓秋、薛升伟、邹展宇、袁源、江泓、 龙玉峰、张琳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股东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831,2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3.99%。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华阳旭日 持股5%以上股东 18,000,000 9.18%
2 华阳中天 持股5%以上股东 15,800,000 8.06%
3 田晓秋 副总经理 3,550,000 1.81%
4 薛升伟 副总经理 2,420,000 1.23%
5 邹展宇 董事、副总经理 1,880,000 0.96%
6 袁源 董事、副总经理 1,500,000 0.77%
7 江泓 监事 1,090,000 0.56%
8 龙玉峰 董事 800,000 0.41%
9 张琳 副总经理 500,000 0.26%
合 计 45,540,000 23.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资金安排和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5、减持数量:
华阳旭日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13,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23%。
华阳中天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8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27%。
田晓秋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5%。
薛升伟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1%。
邹展宇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4%。
袁源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9%。
江泓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4%。
龙玉峰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0%。
张琳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
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831,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99%。
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计划减持的持股 5%以上股东华阳旭日、华阳中天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4)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2、计划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田晓秋、薛升伟、邹展宇、袁源、龙玉峰、张琳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