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证券代码:002948)
2024 年度报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应出席董事 14 名,实际出席董
事 14 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2 名。因工作原因,Rosario STRANO 先生委托 Giamberto
GIRALDO 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陈霜女士委托刘鹏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 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 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6.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
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1.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7.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
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这些陈述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与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明确因素的影响。
8.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
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参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9. 备查文件
(1) 载有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行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 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布的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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