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于2024年5月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行第六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表决同意,选举杨峰江先生、王大为先生及刘文佳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本行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与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任期相同。上述职工监事的简历请见附件。
即将卸任的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孟宪政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及监事会无意见分歧、无有关其卸任须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其他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孟宪政先生持有本行481,391股A股。卸任职工监事职务后,孟宪政先生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所持本行股份及其变动的规定。
本行对杨峰江先生和王大为先生连任、对刘文佳女士新当选为职工监事表示欢迎,对孟宪政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杨峰江简历
杨峰江先生,1964年7月出生,陕西财经学院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杨先生于2020年3月获委任为本行职工监事、监事长。杨先生于2003年加入本行,曾任本行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执行董事等职务。在加入本行之前,杨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副主任科员,青岛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青岛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等职务。
杨先生无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工作经历;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行650,000股A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王大为简历
王大为先生,1974年2月出生,南开大学国际经济学学士学位。
王先生于2018年3月获委任为本行职工监事。王先生于2016年加入本行,现任本行法规总监兼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本行控股子公司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行信贷风险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本行全资子公司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务。在加入本行之前,王先生曾任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风险控制部、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小企业信贷中心青岛区域总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风险管理部、离岸金融部、自贸公司客户二部总经理等职务。
王先生无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工作经历;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刘文佳简历
刘文佳女士,1980年9月出生,英国伯明翰大学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
刘女士于2010年加入本行,现任本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本行全资子公司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本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贸易金融事业部总裁等职务。在加入本行之前,刘女士曾在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国际业务部工作。
刘女士无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单位的工作经历;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