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证券代码:002948)
2021 年度报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应出席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5 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1 名。因另有工作安排,刘鹏先生委托吕岚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
3. 本行董事长郭少泉先生、行长王麟先生、财务总监孟大耿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 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6.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
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1.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7.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用
“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这些陈述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与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明确因素的影响。
8.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
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参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9. 备查文件
(1) 载有本行董事长郭少泉先生、行长王麟先生、财务总监孟大耿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行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 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的业绩公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11
第四节 行长致辞 12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第六节 公司治理 62
第七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96
第八节 重要事项 99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09
第十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17
第十一节 董事会报告 119
第十二节 监事会报告 126
第十三节 附 件 127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分支机构
本行、母公司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国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青岛银保监局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报告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包括首尾两日)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
《标准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会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董事 指 本行的董事
监事 指 本行的监事
董事会 指 本行的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本行的监事会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将本行业务平台与合作方的服务平台实现系统对接的战略模式。合作方包括本行的公司客户、
接口银行 指 金融机构和其他第三方平台。借助该模式,合作方可以满足其金融服务需求,本行则可以通
过系统对接锁定合作方业务并获得其客户资源。
本行投向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以及符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绿色
绿色信贷 指 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年版)》的贷款。“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参照《中国银保监会办
公厅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85 号)。
小微企业 指 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
新租赁准则 指 财政部发布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A 股证券简称 青岛银行 A 股证券代码 002948
A 股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H 股股份简称 青岛银行 H 股股份代号 3866
H 股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境外优先股股份简称 BQD 17USDPREF 境外优先股股份代号 4611
境外优先股上市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青岛银行
公司的外文名称 BANK OF QINGDAO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BANK OF QINGDA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授权代表 郭少泉、吕岚
联席公司秘书 吕岚、余咏诗
注册地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3 号楼
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本行成立时的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 17 号;2004 年 12 月,变更至青岛市市南区香
港中路 68 号;2017 年 10 月,变更至现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061
办公地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061
香港注册办事处地址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 1 号时代广场二座 31 楼
公司网址 http://www.qdccb.com/
电子信箱 ir@qdbankchina.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吕岚 吕真真
联系地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电话 +86 40066 96588 转 6 +86 40066 96588 转 6
传真 +86 (532) 85783866 +86 (532) 85783866
电子信箱 ir@qdbankchina.com ir@qdbankchina.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本行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境内 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