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5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2 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会秘书荆京平女士的书面辞任申请,因工作调整荆京平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任后,荆京平女士还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序开展,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荆怡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林振铭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林振铭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林振铭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有效运行,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经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郑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 7,347.1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