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3-049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新乳转债,债券代码:128142)
处于转股期,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3 年 6 月 8 日)
期间共计转股 0 股,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66,583,098 股。最终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的股份数量以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9 日)登记的股本数为准,在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规划等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6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16 UNIVERSAL DAIRY LIMITED
2 08*****561 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03*****946 黄代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 0 股,且 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票的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方式为: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5 元/股。
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新乳转债,债券代码:128142)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新乳转债转股价格为 18.4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8.32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上述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公司不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366 号中鼎国际一栋二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兴华、尚姝博
咨询电话:028-86748930
传真电话:028-80741011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