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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46 深市 新乳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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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6

新乳业: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77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特定股东永新县新之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杭州金色衣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分别收到股东永新县新之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西藏新之 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之望”)、杭州金色衣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色衣谷”)出具的《关于永新县新之望科技中心 (有限合伙)拟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书》(以下简称“《新 之望告知书》”)、《关于杭州金色衣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减持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书》(以下简称“《金色衣谷告知书》”),
 新之望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8,7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其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林永裕先生、李 红梅女士通过新之望各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通过新之望持有股份总
 数的 25%;金色衣谷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774,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林永裕先生通过金色衣谷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其通过金色衣谷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以上减持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根据《新之望告知书》、《金色衣谷告知书》内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新之望

  1、股东名称:永新县新之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新之望持有公司股份 38,667,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3%。

  (二)股东:金色衣谷

  1、股东名称:杭州金色衣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金色衣谷持有公司股份 3,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本次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新之望计划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18,7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19%),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林永裕先生、李红梅女士通过新之望各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通过新之望持有股份总数的 25%;金色衣谷计划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774,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9%),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林永裕先生通过金色衣谷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通过金色衣谷持有股份总数的25%。新之望、金色衣谷计划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事项的承诺

  新之望承诺: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或认购公司38,667,108 股股份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孰长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金色衣谷承诺: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或认购公司 3,870,000 股股份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孰长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长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邓中
富先生(已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离任)、李小鹏先生(已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
离任)、林永裕先生、李红梅女士,作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承诺: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如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对于已作出上述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不会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3、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新之望承诺:锁定期满后,若拟减持所持公司的股份,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实施减持行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承诺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确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若发生需向公司或投资者赔偿,且必须减持股份以进行赔偿的情形,在该等情况下发生的减持行为无需遵守本减持承诺;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并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新之望、金色衣谷、席刚先生、朱川先生、
曹丽琴女士、邓中富先生(已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离任)、李小鹏先生(已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离任)、林永裕先生、李红梅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新之望、金色衣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永新县新之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永新县新之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拟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书》;

  2、杭州金色衣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金色衣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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