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4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000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05,3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51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施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施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8000元;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9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46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260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3 08*****956 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19年5月30日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713471
传真电话:0755-8270770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