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2 年 2 月 24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3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
录。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8)。
(四)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五)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4)。
(六)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2 年 4 月18 日。
(七)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八)2023 年 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
(九)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十)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十一)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4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922,4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8,800股后的156,793,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922,4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8,800股后的156,793,68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15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股票期权授予/行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
(三)调整结果
1、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部分)调整如下:
P=(P0-V)÷(1+n)=(17.685-0.4)÷(1+0.3)=13.296元/份
2、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含预留部分)调整如下:
Q=Q0×(1+n)=255.9700×(1+0.3)=332.7610万份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30.6200万份调整为299.8060万份,预留部分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3500万份调整为32.9550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和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相应办理登记、注销等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