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2 年 2 月 24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3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8)。
4、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5、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4)。
6、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
7、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8、2023 年 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
9、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0、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1、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 名激励对象本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 D,不满足行权条件,1 名激励对象本期个人层面考核为 C,可行权比例为 60%,剩余 40%不可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1.8618 万份(调整后)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资格的
激励对象人数由 41 人调整为 32 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78.1186 万份(调
整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
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1.861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和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相应办理登记、注销等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