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年 5 月 19 日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董事会审议后,现提名杨宇红先生、杨佳葳先生、罗群强先生和邓湘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杜新宇先生、唐曦先生和许定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杜新宇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选举通过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杜新宇先生和唐曦先生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至 2027 年 5 月 19 日止。其余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杜新宇先生和唐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定胜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 2024年 5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宇红,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
程师。1983 年 3 月至 1990 年 12 月任益阳橡胶机械厂工程师职务;1991 年 1 月
至 1999 年 6 月,任益阳市高级技术学校(原益阳市第二技术学校)校办工厂厂长;1999 年 9 月至今为公司(原湖南宇晶机器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2012 年 6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4 月 24 日
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杨宇红先生持有公司 60,778,991 股,持股比例为 29.80%,
与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佳葳先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杨宇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杨佳葳,男,出生于 1988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康奈尔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0年 4月加入公司,历任应用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研究所所长、总经理助理、公司研发总监。2015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2020 年 4 月 24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佳葳先生持有公司 33,8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16.57%,
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宇红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杨佳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罗群强,男,出生于1962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机械工程师职称。1980年10月至1998年4月在湖南益阳橡胶机械厂任工程师,自1998年6月至1999年6月任公司(原湖南宇晶机器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自1999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公司(原湖南宇晶机器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1999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公司(原湖南宇晶机器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9年4月24日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24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罗群强先生持有公司 5,181,962 股,持股比例为 2.54%;罗
群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邓湘浩,男,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9年至2012年,历任湖南宇晶机器实业有限公司的采购员、业务员、驻外办事处经理、销售副总;2012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副总、销售总监、办公室主任,2022年7月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邓湘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杜新宇,男,出生于 1967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财务学专业,2009 年 12 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证书号:
A1209100000000048)。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12 月,益阳市大通湖渔场商场任
会计;1992 年 1 月至 1993 年 12 月,湖南振湘房地产公司任会计;1993 年 12 月
至 1996 年 8 月,益阳市大通湖渔场供销公司任会计;1996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任会计;2003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湖南城市学
院任会计师;2007 年 1 月至今,湖南城市学院任会计核算科科长高级会计师,
2021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号:2112028441)。
截至本公告日,杜新宇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新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杜新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杜新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唐曦,男,出生于1988年12月,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居留权,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深圳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后;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格里菲斯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后;2019年2月至2020年6月,香港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后;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安徽大学物质科学与信息技术研究院担任教师;2020年10月至今,安徽大学物质科学与信息技术研究院担任教授;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号:2112028615)。
截至本公告日,唐曦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