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唐曦先生和董事张国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孙倩女士、张华桂先生、施炜先生、杜新宇先生、江云辉先生、唐曦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344,308,005.54 元,负债总额
564,529,959.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61,536,052,.01 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56,909,593.4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5,826.88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负数,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及《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前次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确认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7 票。
全体董事与此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杨宇红先生、杨佳葳先生和张国秋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十一)审议《关于确定 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若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该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或者其他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工作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按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3)董事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7 票。
全体董事与此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为了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工作效率,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拟制定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3、薪酬(津贴)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绩效,其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系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确定主要考虑到岗位的价值,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为准。绩效薪酬系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给予的年度绩效奖励,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4、其他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杨宇红先生、杨佳葳先生、张国秋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
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