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5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其中社会公众投资者认缴公司公开发行的2,500万股A股股票,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44,02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907.31万元后,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1,117.69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90.1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27.56万元。截至2018年11月26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8)110013号验资报告。
根据《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建设期
1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389.51 6,292.09 2 年
2 多线切割机、研磨抛 13,975.00 13,761.91 1 年
光机扩产项目
3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20,079.73 19,773.56 2 年
合计 40,444.24 39,827.56
注: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自2019年7月31日延至2020年7月31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16,844.84万元,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0.00万元,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9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850.45万元(包含利息净额以及理财收益)。
截至 2020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900.00 万
元已全额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750.45 万元(包含利息净额以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 4.3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217.50 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因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加快,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投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
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界定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该类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