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施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孙倩女士、张华桂先生、钟凯文先生、田迎春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1,596.88万元,实现净利润9,807.0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98.2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28元。至2018年底合并报表中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0,024.0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经审计的2018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市场拓展计划,2019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10%-20%;2019年度公司计划实现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5%-1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19年度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含税)1.00元,共计10,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及《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若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该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或者其他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工作津贴制,2018年度独立董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如下(人民币):
孙倩女士:30000元/年;
张华桂先生:30000元/年;
田迎春先生:30000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全体董事与此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直接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薪酬如下:
(1)总经理杨宇红先生的薪酬为27.68万元;
(2)副总经理张国秋先生的薪酬为21.70万元;
(3)董事会秘书罗群强先生的薪酬为21.06万元;
(4)财务总监刘令华女士的薪酬为20.48万元;
以上薪酬为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杨宇红先生、张国秋先生、罗群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若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该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或者其他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工作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按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3)董事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全体董事与此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直接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1)总经理杨宇红先生的薪酬为27.68万元;
(2)副总经理张国秋先生的薪酬为21.70万元;
(3)董事会秘书罗群强先生的薪酬为21.06万元;
(4)财务总监刘令华女士的薪酬为20.48万元;
每年年末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确定其最终实际薪酬,绩效薪酬部分按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年终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杨宇红先生、张国秋先生、罗群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2019年度公司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