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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6

新农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 277 号保利中心 11 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群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
量为 113,377,6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6780%,占扣除已回购至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股份比例的 74.0015%。其中:

    (1)通过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数量
为 113,371,4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6740%,占扣除已回购至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股份比例的 73.997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数量
为 6,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0%,占扣除已回购至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股份比例的 0.004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7,022,7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018%,占扣
除已回购至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后公司股份比例的 4.5838%。

    2、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监事因公外出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02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02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02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77,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02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作出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马茜芝律师、金伟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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