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71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沈金生先生、余红印先生、王成先生、隋绍新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林强先生、黄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金生先生、余红印先生、王成先生、隋绍新先生、林强先生、黄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本公司股份 117,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14%)的股东新疆
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34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15%)。
持本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7%)的股东沈金生先
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
持本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3%)的股东王成先生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37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
持本公司股份 1,1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的股东隋绍新先
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81,2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持本公司股份 7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的股东余红印先生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7,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
持本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3%)的股东林强先生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7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
持本公司股份 1,1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的股东黄勇先生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81,2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截至本公告日,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沈金生先生、余红印先生、王成先生、隋绍新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林强先生、黄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在股份解除限售前,不会减持其所持股份,上述限售股份将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市流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持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
1 117,000,000 18.14%
有限公司
2 沈金生 3,000,000 0.47%
3 王成 1,500,000 0.23%
4 隋绍新 1,125,000 0.17%
5 余红印 750,000 0.12%
6 林强 1,500,000 0.23%
7 黄勇 1,125,000 0.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 拟减持数
序 股东名称 拟减持 减持的 股份 拟减持期间 拟减持 拟减持股份 量占公司
号 /姓名 方式 原因 来源 价格 数量(股) 总股本比
例
新疆特变 集中竞 IPO 本公告披露 按市场
1 电工集团 价或大 公司资 前取 日起 15 个交 价格 合计不超过 3.15%
有限公司 宗交易 金需求 得 易日后的 6 20,344,000
个月内
IPO 本公告披露 按市场
2 沈金生 集中竞 个人资 前取 日起 15 个交 价格 750,000 0.12%
价 金需求 得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本公告披露 按市场
3 王成 集中竞 个人资 IPO 日起 15 个交 价格 375,000 0.06%
价 金需求 前 取
得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IPO 本公告披露 按市场
4 隋绍新 集中竞 个人资 前取 日起 15 个交 价格 281,250 0.04%
价 金需求 得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IPO 本公告披露 按市场
5 余红印 集中竞 个人资 前取 日起 15 个交 价格 187,500 0.03%
价 金需求 得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IPO 本公告披露 按市场
6 林强 集中竞 个人资 前取 日起 15 个交 价格 375,000 0.06%
价 金需求 得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IPO 本公告披露 按市场
7 黄勇 集中竞 个人资 前取 日起 15 个交 价格 281,250 0.04%
价 金需求 得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注 1):窗口期不得减持。
(注 2):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
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1)、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
书》,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新疆交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新疆交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将按照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新疆交建股票。
3、在上述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内,若减持新疆交建股份,则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违反本公司在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条件下,本公司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在限售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新疆交建股份数
量的 10%;在限售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新疆
交建股份数量的 20%。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不低于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减持期限
本公司拟减持新疆交建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新疆交建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4、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对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5、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相关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全部将归公司所有;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