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71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受工程施工周期、原材料涨价、安全生产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该项目签约合同价为 574,608.72 万元,合同的实施对公司当期和以后年
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华天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交建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经国道 315 线民丰至洛浦段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包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和田地区交通局”)招标,被确定为本项目承包人,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和田地区交通局与联合体于近日签订了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亿肆仟陆佰零捌万柒仟贰佰元整(小写:¥5746087200.00)。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发包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3200010418400W
机构性质:机关
负责人:艾尼瓦尔·依明
机构地址:和田市台北西路 332 号
和田地区交通局是和田地区行署下属的行政职能单位,负责其权限范围内公路建设,行使业主权,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公司与和田地区交通局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 2019 年与和田地区交通局发生收
入金额 89,344.39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5.01%。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项目位于南疆的和田地区,东起民丰县以东,途径于田县、策勒县,西至洛浦县东,与已建成的墨玉至和田公路对接。路线全长 266.883km。
本项目设置 3 处服务区,3 处养护工区,总建筑面积 20602.02m2。
本项目监控设施采用 C 级监控等级(分段监控)。
2.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亿肆仟陆佰零捌万柒仟贰佰元整(小写:¥5746087200.00)
3.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4.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5.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6.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36 个月。
7.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拥有丰富的新疆地区施工经验,具备优良的施工工艺,已按招标要求为本项目配备了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与施工设备,公司自有资金充足,具备履行
本项目合同的能力。联合体将组建项目经理部制定详尽可行的施工计划以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的施工。
2.该项目签约合同价为 574,608.72 万元,合同的实施对公司当期和以后年
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5.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受工程施工周期、原材料涨价、安全生产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2.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国道 315 线民丰至洛浦段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