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2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交建”、“本公司”、“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 2018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06 号文
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向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500.00 万股
的发行,每股面值为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6,70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7,526,6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9,173,400.00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87 号验资报告审
验。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单位:元)
时 间 金额
2018年12月31日止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0,111,752.7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81,429.68
减: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3,182.3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蓄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户,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 63050275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支行账号为107673357014开设了2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 630502755 203,861.77 活期
行营业部 存款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 107673357014 89,320.61 活期
存款
合 计 293,182.38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关于新疆交建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2019 年,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0 年 4 月 27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67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916.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路桥工程施工业务运营 否 32,917.34 32,917.34 32,916.5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项目
2、购置设备提升施工效率产能 否 9,000.00 9,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技术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1,917.34 41,917.34 32,916.59 78.53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41,917.34 41,917.34 32,916.59 78.5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用购置设备提升施工效率产能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