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方南平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方案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经审议,各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方案有效期延长的议案》中的各项内容,同意将公司A股发行方案之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18年5月26日起至2019年5月25日止),A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各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具体事项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经审议,各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具体事项有效期延长的议案》中的各项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各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浙江海昶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经审议,各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放弃浙江海昶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中的各项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各董事一致同意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董事签名:
方南平 吕慧浩 吴哲华 叶树祥
项振华 陆光照 童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