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8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发出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召集,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母公司)2024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711,770,522.04 元,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等影响 43,374,134.83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4,254,675,696.11 元,
扣除 2024 年向股东派发 2023 年度现金红利 463,959,099.94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4,545,861,253.04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按税后利润的 10%计提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各 71,177,052.20 元,按大集合产品管理费收入的 10%计提风险准备 140,223.67 元,按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收
入 20%计提风险准备 5,116.06 元。扣除以上公积金及风险金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332,184,756.71 元。2024 年 6 月末公司不得用于
现金分红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为负值,无需扣减,故公司截至 2024 年6 月末未分配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红部分为 4,332,184,756.71 元。
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034,426,95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派发 2024 年度中期红利,
合计派发 153,308,224.33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次分配。如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
按照派发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