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第 6 项议题涉及关联交易,且需逐项表决,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
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2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公司 18
楼 1 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302,732,30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00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835,327,95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39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467,404,35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61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8 人,代表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 86,097,73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4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2,715,3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3%;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080,7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3%;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2,715,3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3%;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080,7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3%;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2,715,3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3%;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080,7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3%;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2,420,3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65%;反对 31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785,7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6%;反对 31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2,420,3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65%;反对 31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785,7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6%;反对 31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审议通过《预计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1,439,224,420 股已对该子议案回
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3,195,8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9%;反对 29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弃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785,7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6%;反对 29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6%;弃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2)审议通过《预计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2,715,3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3%;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080,7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3%;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预计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393,972,330 股已对该子议案
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8,742,9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3%;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预计与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383,437,823 股已对该子议案回
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9,277,4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080,7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3%;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预计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2,420,3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65%;反对 31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785,7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6%;反对 31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预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383,437,823 股已对该子议案回
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9,277,4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080,7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3%;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