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于2021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
22 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 12 人,其
中,非执行董事张敬国、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美宝以电话或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天宇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本行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一)提名王天宇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本项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提名申学清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本项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提名夏华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本项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提名王丹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本项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提名刘炳恒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本项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提名苏小军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本项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提名姬宏俊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本项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提名王世豪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本项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提名李燕燕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项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提名李小建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项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提名宋科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项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提名李淑贤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项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换届后,董事会中兼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本行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除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须调整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新当选董事的任职资格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核准,任职自其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日起生效。连任董事的任职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执行董事王天宇、申学清、夏华回避表决。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层董监事薪酬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执行董事申学清、夏华回避表决。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高管薪酬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执行董事申学清回避表决。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非执行董事樊玉涛、梁嵩巍、张敬国、姬宏俊、王世豪,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太峰、吴革、陈美宝、李燕燕回避表决。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
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
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星期四)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 22 号郑州银行大
厦召开本行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相关的股东
大会会议材料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天宇先生,1966年3月出生,于2005年12月起担任本行董事,且于2011年3月起担任本行董事长,主要负责本行整体运营及战略管理。
王先生拥有逾28年银行业务运营及管理经验。彼于1996年8月加入本行,并于1996年8月至2011年12月先后担任本行经五路支行行长及本行副行长、行长。王先生于2012年5月至2021年4月担任本行附属公司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加入本行之前,彼于1988年7月至1992年11月担任中国职工旅行社及龙祥宾馆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并于1992年11月至1996年8月担任河南省豫工城市信用社副主任。此外,王先生于2013年1月起担任第十二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5年4月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并于2018年1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先生于1988年6月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中国河南)财政专业及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6年6月取得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15年1月取得清华大学(中国北京)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18年12月取得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湖北)经济学博士学位。彼自1998年12月起一直为河南省人民政府认可的高级会计师。
王先生持有本行27,503股A股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申学清先生,1965年7月出生,于2012年7月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且于2012年4月起担任本行行长,主要负责本行日常运营及管理。
申先生拥有近25年银行业务运营及管理经验。彼于2011年12月加入本行。在加入本行之前,彼于1996年6月至2011年11月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称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多个职位,其中于1996年6月至2000年10月历任郑州分行花园路支行综合部副经理、经理、营业部主任、支行行长助理职务,于2000年10月至2004年7月历任郑州分行东明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于2004年7月至2006年4月历任郑州分行办公室总经理、公司银行三部总经理,于2006年4月至2009年9月担任安阳支行行长,并于2009年10月至2011年11月担任长沙分行副行长。此前,彼于1990年9月至1996年6月于河南省平顶山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工作,历任办公室科员、副
科长、副主任。
申先生于1990年6月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中国河南)财政专业及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8年12月取得西安交通大学(中国陕西)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15年7月取得清华大学(中国北京)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自2005年12月起一直为河南省人民政府认可的高级经济师。
申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夏华先生,1967年8月出生,于2020年7月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主要负责分管董事会内审办公室工作,并协助王天宇先生分管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办公室和董事会战略发展部。此外,彼于2019年12月起任本行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夏先生拥有近31年银行业经验。彼于2011年12月加入本行,于2012年2月至2020年7月担任本行副行长。在加入本行之前,彼于2003年9月至2011年12月于原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先后担任国有银行监管一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副处长、监管调研员职务,于1996年8月至2003年9月于中国人民银行先后担任伊川县支行副行长,河南省分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济南分行郑州监管办事处合作金融机构处主任科员、农业银行监管处主任科员,并于1990年7月至1996年7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分行外汇科科员。
夏先生于1990年7月毕业于北京农业工程大学(中国北京)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及取得工学学士学位,于2015年10月取得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中国上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自1995年6月起一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认可的经济师。
夏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王丹女士,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