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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奥电子:关于向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6

天奥电子:关于向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1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11月15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4.577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32元/股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5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577万股,授予价格为13.3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即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00万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0,800.65万股的2.40%。其中,首次授予460万股,占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92.00%,占公司总股本的2.21%;预留40万股,占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00%,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合计88人,约占2020年底公司总人数的14.92%,本激励计划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年(72个月),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5、本激励计划需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本激励计划禁售期为2年(24个月),具体期限自授予日起24个月为止。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为3年(36个月),具体期限自禁售期满次日起36个月为止。解除限售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在三个解除限售日依次可申请解除限售股票上限为该期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34%、33%与33%,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6、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7.49元。若在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中国电科审批、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无异议并达到授予条件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
  8、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公司的业绩条件

  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在首次授予当年授出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1)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0%,且不低于对标企
              业75分位值水平;

第一个解除限

              (2)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净利润较2020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
售期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经济增加值改善值(△EVA)>0。

              (1)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3%,且不低于对标企
              业75分位值水平;

第二个解除限

              (2)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净利润较2020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
售期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经济增加值改善值(△EVA)>0。

第三个解除限  (1)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6%,且不低于对标企
售期          业75分位值水平;


              (2)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净利润较2020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经济增加值改善值(△EVA)>0。

  注:

  (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2)上述“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时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值(不考虑股权激励成本,即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计算。

  (3)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净资产为扣除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的净资产值。

  (二)已履行的程序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
委”)下发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81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告。

  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6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11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异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天奥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 等 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公 司 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 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1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7 月 5 日为授予日,以 13.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86名激励对象授
予 430.48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
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向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304,82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 年 11 月 15日为授予日,以 13.3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名激励对象授予 24.577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公司层面和激励对象层面均满足上述要求,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天奥电子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2年11月15日;

  该授予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3、授予价格:13.32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577万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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