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奥电子: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股东38名,代表公司股权的100%,实际出席会议的股
东(含委托代理人)38名,代表公司股权的100%。除与会股东外,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2月28日发出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逐项表决;除此以外,
公司股东(含委托代理人)没有提出新的议案,会议也没有对其他议案进行审议
或表决。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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