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等风险及以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投资期限内,使用在任一时点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等风险及以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等风险及以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有效期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在任一时点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及财政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等风险及以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等风险及以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