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8,339,769.0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1,739,405.31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 50%,因此 2020 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101,739,405.31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691,472,992.09 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 2019 年度现金股利50,460,500.00 元,本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42,751,897.40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
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7,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6,378,500.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零。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公司将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保持每 10 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所处行业特点,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