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3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东大会的授权,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除此之外,本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