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4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46,28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5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416,569.1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770,357.8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646,211.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416,569.15元股款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扣除承销费和尚未支付的保荐费 19,268,862.41 元(不含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321,147,706.74
元于 2018 年 7 月 5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中,其中:应扣除的发行费用 8,501,495.43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312,646,211.31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 0046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为便于募投项目管理,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2,646,211.31 元分别转入 4 个募集资金分项目专户。实际转
入 312,646,200.00 元,少转入 11.31 元,2018 年 7 月 11 日募集资金分项目账户情况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转入募集资金金额
体外诊断试剂扩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127908300010602 189,842,000.00
建项目 汉金融港支行
移动医疗产品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2050112714400000580 47,504,100.00
设项目 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研发中心建设项 3202007029200335955 37,688,900.00
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营销网络建设项 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3202007029200335831 37,611,200.00
目
合 计 312,646,200.0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初累计 本期发生额 年末累计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312,646,200.00 312,646,200.00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其中:(1)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投入 10,111,614.69 27,648,298.80 37,759,913.49
(2)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3)银行手续费 3,730.36 1,022.44 4,752.80
减少项小计 210,115,345.05 -72,350,678.76 137,764,666.29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其中:(1)理财产品收益 13,428,726.00 2,226,515.07 15,655,241.07
(2)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4,055,902.94 1,008,686.32 5,064,589.26
增加项小计 17,484,628.94 3,235,201.39 20,719,830.33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120,015,483.89 75,585,880.15 195,601,364.04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
存入结构性存款 10,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 年 8 月 27 日、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9 年 8 月 22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根据以上决议内容,2019年 9 月 1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重新做了分配,并注销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的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因工商银行机构调整的原因,截至2019年11 月5 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中国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变更为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2019 年 8 月 22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0 年 8 月 21 日、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余额(元) 备注
体外诊断试剂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活期
扩建项目 汉金融港支行 127908300010602 27,747,999.55
移动医疗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
建设项目 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42050112714400000580 34,494,353.79
研发中心建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项目 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 3202007029200335955 133,359,010.70 活期
区分行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