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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生物: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明德生物: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1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通过委托理财所参与的金融理财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除低风险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以外的其他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 4,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理财产品,拟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在该额度的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 4,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上述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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