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18-028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585,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9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9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9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高新二路388号光谷生物医药加速器1.1期C5栋3楼
咨询联系人:周云、刘光辉
咨询电话:027-87001772
传真电话:027-87808005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