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2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6元,共计募集资金 27,463.92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2,547.1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916.7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33.9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82.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670.16 万元,
累计使用 13,836.16 万元(其中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2,236.24 万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累计 2,298.40 万元,2022 年半年度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0.48 万元,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84.62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832.8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开发行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415.0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24,084.91 万元。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用及摇号公证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52.7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32.1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出具
了“天健验〔2021〕10 号”《验证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22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45.41 万
元,累计使用 11,295.81 万元(其中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 709.54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 5,004.88 万元,2022 年半年度收到的保本理
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2.45 万元,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31.72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063.1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会同时任
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上虞支行、时任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7 月 1 日,由于公司将“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
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对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2020 年 11 月 5 日,因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完成,公司会同现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大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6 月 24 日,因“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
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注销了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结余资金合计 22,983,957.97 元划转至一般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同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由于公司已将 5,000.00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注销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4 个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来源
交通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浙江锋龙电 294056200018800012175 19,163,238.31 首次公开发行股
气股份有限 403974235620 9,165,073.69 票募集资金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 公司
405245484999 28,984,376.44 公开发行可转换
中国银行嘉善姚庄支行 杜 商 精 机 公司债券募集资
[注 1] (嘉兴)有 358479012414 1,647,540.39
限公司 金
合 计 58,960,228.83
[注 1] 参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姚庄支行之上级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 5 月 15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 4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13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0.9
亿元、0.7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21
年 2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24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1 年 4月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 5月 14日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13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 1.9 亿、1.8 亿元、1.2
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闲置的募
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
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
度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