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
开了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顺利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会议通知于现场发出,公司于当日下午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推举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剑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剑刚、杭丽君(独立董事)、王帆(独立董事),其中董剑刚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军明(独立董事)、董剑刚、王帆(独立董事),其中张军明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杭丽君(独立董事)、董剑刚、张军明(独立董事),其中杭丽君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帆(独立董事)、杭丽君(独立董事)、张军明(独立董事),其中王帆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董剑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董剑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 立 董 事 对 该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董剑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雷德友先生、王思远先生、夏焕强先生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01、聘任雷德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2、聘任王思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3、聘任夏焕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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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董剑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思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思远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按要求参加后续培训,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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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董剑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夏焕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 立 董 事 对 该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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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杜泸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冰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罗冰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董剑刚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生,高中学历,高级
经济师。先后任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检测部职员、销售部职员,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微电机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 年起历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西藏诚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锋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绍兴毅诚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锋龙电机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以及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威龙科技有限公司、绍兴上虞东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董剑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238,022 股股份,占总股本 10.66%,此外,董
剑刚先生还持有控股股东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 65.05%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持有 5%以上股东绍兴上虞威龙科技有限公司 55.55%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先生系王思远先生姨父,除此之外董剑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董剑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军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获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一等奖、中国电源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电源学会青年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多个奖项。曾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电子专业委员会理事,2014 年至今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现任IEEE浙江支分会秘书长、IEEE工业电子学会可再生能源与系统技术委员会委员,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军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5%
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张军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帆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博士后,浙江省之江青年,浙江省高级审计师评审专家,国家社科同行评议专家、教育部专业硕士评估专家,教育部专业硕士论文评审专家等。曾经多次参加审计署、浙江省审计厅审计项目,主持并完成浙江审计厅重点项目5 项。曾任浙江工商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审计学教授、审计系主任、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5%以
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王帆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杭丽君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浙江省“151 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和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兼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区域能源互联网技术”浙江省工程实验室副主任、睿魔智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东氿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杭丽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5%
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杭丽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雷德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