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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6

锋龙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
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
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64 名(不含预留部分及预留代为持有人),实际出席持有人 61 名,代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7,252,760.00 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含预留份额)的 82.4508%,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不含预留份额)的 97.1831%。

    由于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焕强先生、王思远先生已自愿放弃其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本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夏焕强先生、王思远先生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421,600.00 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表决。因此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 13,831,160.00 份。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于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831,16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
总数的 100.00%;反对 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弃权 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依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13,831,16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
总数的 100.00%;反对 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弃权 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宋凯先生、陈婷婷女士、罗冰清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人员未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13,831,16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
总数的 100.00%;反对 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弃权 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同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罗冰清女士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7)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8)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0)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11)持有人会议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3,831,16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
总数的 100.00%;反对 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00%;弃权 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三、备查文件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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