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2021 年 8 月 21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后续公司将依据股份
回购方案,继续推动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