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2,208,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21,331,2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
本56,883,200 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均获得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
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 股增加至199,091,200 股,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元增加至人民币 199,091,200 元。根据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
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原条款(2020 年 5 月版《公司章程》) 修改后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4,220.8 万元。 19,909.12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220.8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万股,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 14,220.8 19,909.12 万股,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
万股。 股 19,909.12 万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的条款保持不变。
同时,公司拟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续意见(若有)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章程》的最终修订稿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