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1
年3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5,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公司于2021
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5,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4,150,943.40元
(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40,849,056.60元。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用及摇号公证费用
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27,482.1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321,574.4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0号”《验证报告》,对以上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
并与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和募集
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 专户账号 专户金额 对应募集资金
号 开户银行 (人民币元) 投资项目
浙江锋龙电气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年产325万套液
1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3371020210120100185015 156,226,224.09 压零部件项目
杜商精机(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年产325万套液
2 兴)有限公司 公司嘉善姚庄支行 358479012414 14,197,123.86 压零部件项目
浙江锋龙电气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3 13253000000798568 5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利息从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并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的正常进行,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 5,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