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128121 证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9,900,033.65 375,875,664.06 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0,042,928.95 68,814,420.28 -1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7,536,851.87 63,284,240.09 -9.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4,613,368.48 216,690,964.16 -14.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5 -1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5 -1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4% 2.87% -0.63%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162,993,963.92 9,468,144,890.96 7.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714,763,147.29 2,643,345,129.76 2.70%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354.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433,971.40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 181,086.46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525,160.9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65,972.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1,947.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91,297.1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6,717.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606.58
合计 2,506,077.0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及三代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率 变动说明
主要系本期取得的银行借款增加及收回前期向
货币资金 1,125,603,766.67 608,219,272.83 85.07% 合营公司潍坊港宏川液化品码头有限公司提供
的财务资助款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11,045,811.94 -100.00% 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应收票据 2,406,518.55 1,831,413.93 31.40%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248,897,014.06 53,556,673.35 364.74% 主要系本期购买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银行理财
产品尚未到期重分类至本项目列示所致
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成都宏智仓储有限公司
在建工程 235,161,449.54 179,684,573.35 30.87% 及南通宏智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化工仓库工程建
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 38,065,500.31 26,428,353.36 44.03% 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仓储综合服务费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24,875,301.22 51,664,882.34 -51.85% 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度奖金所致
主要系《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
文件关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
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及
2023 年江苏省减免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优
应交税费 29,964,026.09 19,735,348.77 51.83% 惠政策到期,本期公司确认的应交增值税及其
附加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应增加及
本期全资子公司常熟宏智仓储有限公司以前年
度未弥补亏损抵扣完毕,确认的应交企业所得
税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
其他应付款 99,701,232.45 347,119,953.84 -71.28% 公司支付并购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