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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宏川智慧: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96,335,571.13 元,母公司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233,769,070.55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376,907.06 元,加上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59,036,437.2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3,419,078.54 元。
  公司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总股
本 460,267,4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股利含税金额总计 115,066,855.25 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49.22%,
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34.51%,剩
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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