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128121 证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60,267,421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宏川智慧 股票代码 00293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王明怡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传真 0769-88661939
电话 0769-88002930
电子信箱 grsl@grgroup.cc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系一家创新型石化产品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境内外石化产品生产商、贸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仓储综合
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包括码头储罐综合服务、化工仓综合物流服务、中转及其他服务、物流链管理服务以及增值服务五部分业务。
(1)码头储罐综合服务:依靠公司码头、管线、储罐、装车台为客户提供货物一体化服务,业务涉及装卸及仓储全过程。
(2)化工仓综合物流服务:依靠公司化工仓库、分装设备、危运车辆等为客户提供货物仓储配送一体化服务,业务涉及运输、装卸及仓储全过程。
(3)中转及其他服务:包括过驳、中转、车船直卸、船只补给等业务,不涉及仓储过程。
(4)物流链管理服务:利用公司优秀的经营管理能力,通过服务输出,为客户提供包括仓储代理服务、过程管控服务等在内的仓储物流一体化服务。其中,仓储代理服务包含为客户提供货物存储期间的安全、品质检测、货权监管、代办出入库等服务;过程管控服务包含为客户物流全过程提供时间、损耗、品质管控等服务。
(5)增值服务:包括智慧客服服务、洗舱及污水处理服务、货物通存通兑服务、危化车辆公路港服务等其他服务
1)智慧客服服务:客户通过使用公司智慧客服系统实现仓单注册、交割的电子化交易在线转移储存货物的货权,智慧客服系统为客户提供了安全、高效、便捷的交易服务。
2)洗舱及污水处理服务:公司利用自有码头建设了水上洗舱站,为液化船舶提供专业的货舱清洗服务;洗舱产生的污水通过接收、储存设施,最后输送到专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货物通存通兑服务:依托公司分布在各地仓储库区的集群优势和庞大存货,为客户提供同品质、同数量的石化产品的异地存取服务,降低客户综合物流成本,提升客户运营效率。
4)危化车辆公路港服务: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政府部门委托,为驶入化工园区的危化品车辆提供资质证照检查、车况检查、车辆存放、应急维修、车辆加油、罐箱清洗等服务,以及为驾驶员、押运员提供休息室及餐厅等生活配套服务。
公司通过持续的并购成长路径逐步实现第一主业码头储罐仓储业务、第二主业化工仓库仓储业务的双赛道并进发展,并通过增值服务各个业务与各仓储基地/库区有效联动,集群效应优势明显,增强客户粘性的同时也构建起了公司创新发展的良好基础。近年来,国内第三方石化仓储行业需求端、供给端已较为失衡,基于监管政策要求、行业准入难度、石化产品量的增长等多方面因素,需求已高于供给,为公司聚焦该领域长久发展提供了优质的赛道基础。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9,468,144,890.96 9,160,914,416.51 9,161,839,430.16 3.34% 6,891,870,321.44 6,891,888,49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43,345,129.76 2,369,890,861.44 2,370,685,034.08 11.50% 2,359,334,976.91 2,359,342,476.20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547,069,978.22 1,263,151,128.72 1,263,151,128.72 22.48% 1,087,962,895.92 1,087,962,895.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6,335,571.13 223,664,948.06 224,451,621.41 32.03% 271,535,068.58 271,542,56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6,111,880.87 204,800,153.73 205,586,827.08 34.30% 264,990,883.83 264,998,38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6,037,366.26 848,769,227.11 848,769,227.11 24.42% 778,804,008.33 778,804,008.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 0.50 0.50 30.00% 0.61 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 0.50 0.50 30.00% 0.57 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1% 9.36% 9.39% 2.42% 12.16% 12.1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要求企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
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