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7 号《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文件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7,000.00 万元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共计 670.00 万张,期限 6
年。截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75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6,250.00 万元。此外,本次发行需支付的保荐费、律师、会计师、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340.16
万元,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90.16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5,909.8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441ZC00247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66,180.42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43.5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343.49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0.02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1、募集资金净额 659,098,363.09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665,243,627.69
(1)以前年度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1,424,903.24
(2)以前年度投入项目资金 420,221,122.78
(3)以前年度偿还银行借款 20,158,136.05
(4)本报告期投入项目资金 3,439,465.62
3、募集资金的增加 6,145,264.60
(1)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722,928.09
(2)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4,417,921.82
(3)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414.69
4、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
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经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实施,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0 年 7 月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依据募集资金的用途,分别由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港能”)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公司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
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依法办理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广东南粤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940101230900002799)的销户手续。公司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港能用于“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及“7#泊位工程”建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2 年 4 月26 日依法办理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94010123090000280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2010022129200491592)、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52900001297113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8110901012001179415)的销户手续。公司、福建港能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前述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2,384.8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441ZA08488 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3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2020 年 8 月 24 日,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
财产品取得收益金额分别为 2,122,767.14 元和 2,295,154.68 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内容一致。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9,098,363.0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39,465.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5,243,62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