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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宏川智慧: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9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 153 名激励对象合计 1,00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82 元/份调整为 20.52 元/份。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将于2022年6月27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过本次调整后,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82 元/份调整为20.52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将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
毕,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方法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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